湖北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5-09浏览次数:125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审核确定 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4日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5日上午9∶00―11∶30税法
           下午2∶00―5∶30会计
    9月1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在2007年5月10日至5月25日进行,节假日是否休息见各报名点现场公告。
    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报名,各市州考区考办(设在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内)在各地设有报名点,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见附表。
    六、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缴纳报名费。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以往年度考生可凭IC卡或成绩通知单报名),交纳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并按要求填写有关报名表格。
    3、考试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审定后,制发准考证。
    七、报考费用
    1、报名及试卷费:依据鄂价费字〔2000〕54号文件规定,每科60元(其中报名费50元,试卷费10元)。
    2、教材费:考生依据报名表所示价格自愿预订。
    八、考试用书和考前培训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了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省考办统一组织各考区征订、发行。
    2、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省考办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www.cicpa.org.cn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7年6月起陆续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问题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问题请发送至examcw@cicpa.org;经济法问题请发送至examjjf@cicpa.org;税法问题请发送至examsf@cicpa.org。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
    九、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1、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
    2、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3、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 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 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4、以往年度中五科成绩已累计全部合格的考生,于3月底以前凭单科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向各考区考试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2007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时间追溯到2003年。
    5、全科成绩合格者,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
    十、考生须知
      1、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 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2、报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考区考办将向考生发放《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 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
    1、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849605、87833365,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网址:hbicpa.org或hbicpa.org.cn)将及时发布有关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信息。
    2、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申请参加考试,报名简章另行规定。
    3、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另行发布。

附: 全省各市州报名点一览表
考区报名点地址咨询电话
武昌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考办武昌水果湖 北环路42号(1路电车终点对面) 027-87849605    87833365
汉口 汉口江汉北路106号(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内) 027-85729300
汉阳 汉阳区汉阳大道594号(汉阳区财政局一楼) 027-84888867
青山 青山友谊大道青翠园2号(青山区财政局二楼) 027-68865233/68865204
黄石 黄石市黄石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0714-6215920/6510566
十堰 十堰市朝阳北路(会计核算中心五楼) 0719-8665623
襄樊 襄樊市襄城檀溪路93号(市财政局二楼) 0710-3535220
宜昌 宜昌市西陵一路75号(市财政局十二楼) 0717-6330183/6450480
黄冈 黄州市七一路3号(市财政局注会管理中心) 0713-8621179
孝感 孝感市槐荫大道(市财政局内) 0712-2825072
咸宁 咸宁市咸宁大道(市财政局十二楼) 0715-8273625
恩施 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州财政局五楼) 0718-8231647
荆州 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35号(市财政局二楼) 0716-8262259
荆门 荆门市财政局注会管理中心(象山大道会计局三楼) 0724-2308708
鄂州 鄂州市滨湖桥西侧(市成人中等函授学校) 0711-3255222
随州 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沿河大道党校旁 0722-3325208/3312683
仙桃 仙桃市财政局九楼 0728-3232666-5625
天门 天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0728-5227738
潜江 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潜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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